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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 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3-05-31 18:05

县道交委各成员单位,辖区各企业:

《永宁县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永宁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白璐,8015925  邮箱:459166469@qq.com)


永宁县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扎实开展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根据《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全县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如下。

一、思路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紧紧围绕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重点车辆、重点企业、重点路段和重点违法行为,深刻汲取近年来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和风险防控,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完善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链条、重点举措和工作机制,切实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努力提高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努力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力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遏制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坚决防范发生重特大事故,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排查内容

(一)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开展机动车源头隐患大排查,利用交管大数据,重点排查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问题的“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以及存在逾期未审验、未换证、无证等问题的重点车辆驾驶人。对有超员违法记录的面包车开展落地核查,排查是否涉嫌从事非法营运、是否存在加装座椅等问题。聚焦车辆登记检验环节,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和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车辆违规办理登记问题,机动车检验机构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等违规行为,同时加强对全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规停放的整治。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对校车驾驶员资质、驾驶证件及校车车辆座位安全带、校车外观标识等应急安全设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消除校车隐患。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加大对老年代步车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电动车的违法隐患排查力度,针对驾驶人,厂商及营销商开展宣传劝导教育。对农村拖拉机、面包车、三轮摩托等农村重点车辆底数及建立台账情况,登记注册、检验、报废及改装拼装情况进行排查,加强农机交通安全管理,严格登记管理和驾驶人考试,完善联动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教体局、农业农村局、乡镇等成员单位

(二)重点运输企业安全风险。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技术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标准,企业要自主组织排查驾驶人、运输车辆是否存在车辆逾期未检验、重点驾驶人逾期未换证、违法未处理等问题,坚决杜绝病车上路、“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运输车辆进场出场、装载卸载的检查力度,从源头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要开展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评价工作,对辖区“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企业集中开展上门检查,重点排查运输企业特别是高风险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备到位,车辆养护维修、安全教育培训和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无资质车辆违规运营、无资质人员驾驶或押运车辆,以及所属车辆是否存在长期异地经营等隐患问题。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企业还要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客运车辆安全带残缺不全、捆绑不用、坐垫遮挡以及安全带使用提示贴缺失等问题。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等成员单位

(三)道路安全突出隐患。按照《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严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试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及区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对所管辖的路段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对管辖存在交叉的路段,进行联合排查治理,重点排查缺少防护设施或防护能力不足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桥梁隧道和施工路段,事故风险突出的普通国省道穿村过镇、开口过多、平交路口路段,以及农村公路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赶圩等各类占道经营问题。参照《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重点攻坚项目实施方案》,汇总气象影响信息、近三年交通事故信息,全面排查本辖区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重点排查易受浓雾、雨雪、低温冰冻天气影响导致较大交通事故或严重交通拥堵的路段。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气象局等成员单位、银川市公路养护中心灵西养护站、黄羊滩养护站

(四)肇事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聚焦“百吨王”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以钢铁、水泥、砂石、大型物流园区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及周边路段为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源头未安装出厂(场)计重设备、违规装载、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上路问题。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季节特点,全面排查农场田园、劳务市场、种植大户等用工情况和务农务工出行方式,防范面包车违法超员和三(四)轮车、轻型货车违法载人等农村“两违”车辆肇事风险。针对本地聚餐饮酒娱乐消费规律变化,重点排查酒吧、烧烤、夜市等夜间娱乐消费场所酒驾醉驾风险,针对性安排查控勤务,长期开展宣传警示,加大警示曝光力度。针对学生上下学的安全问题,加强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加大对学生年满16周岁以上驾驶电动车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特别是“一盔一带”的宣传力度。同时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安排教职工在学校大门临近路口开展交通劝导,倡导学生拒绝乘坐三轮、四轮电瓶车上下学,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乡镇、农业农村局、教体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等成员单位、银川市交通综合执法局执法二大队、执法八大队

(五)全面加强交通事故隐患整改。坚持“以事故防事故”,做到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批隐患。深入开展交通事故研判分析,梳理近三年来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整理建立台账,研究制定有效的隐患治理措施,提请道交委进行挂牌督办,验收合格后进行增设警示设施、减速设施、防护设施等,并对当月本地多发事故进行深入复盘分析,全面梳理隐患因素和工作问题,针对性加强管理。同时要培养一批隐患排查治理骨干力量,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项目验收,严把审核关口,对存在隐患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已经治理的隐患开展“回头看”,用专业性提升话语权。

责任单位:乡镇、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段)、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成员单位、银川市交通综合执法局执法二大队、执法八大队

三、整治要求

(一)强化清单管理。要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严格验收对账销号。道交办要推动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要求,确保整治到位,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问题,上报县委、县政府,先期采取临时有效措施,加强安全防范。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因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严重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要健全完善事故深度调查追责机制,依法依规严格追究事故相关企业单位责任,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安全检查、约谈督办等措施,督促运输企业、公路经营养护单位等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安全生产和管理制度严重不落实、隐患问题不整改导致事故频发的企业,推动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监管效能。要强化科技手段应用,明确排查和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精准靶向排查整治,着力提升排查整治的质量和效能。公安要充分发挥交管大数据和相关平台系统作用,针对性安排勤务,开展精准查缉,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易肇事致祸违法行为。财政、发改等部门要落实交通安全劝导员有关经费保障,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基层组织,并拓宽社会融资渠道,推进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发动“两站两员”等力量,着力补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短板。教体局针对学生上下学的安全问题,要压实责任,主动作为,要求各学校加强道路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加大学生上下学隐患排查力度,做到立行立改。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专题活动,持续推进“五大曝光”行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官方新媒体账号等媒介作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倒逼相关行业企业落实隐患问题整改责任,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阶段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动员部署(5月下旬前)。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部署,逐级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宣传部门、融媒体中心要加大专项行动方案的宣传力度,确保全社会广泛参与。

(二)排查整治(5月下旬至11月)。相关部门聚焦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落实“清单管理、建账销号、闭环治理”要求,道交办适时对整改成效组织“回头看”评估。

(三)总结提高(12月)。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成效,及时提炼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应用推广,努力将成功经验做法转化为长效管用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排查整治工作的能力水平。各乡镇(街道)、园区、各单位将梳理完善的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事项清单于6月28日前报县道交委办公室,进展情况于7月28日、11月28日前报送县道交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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