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国资委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宁机发109号)文件精神。永宁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由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永宁县财政局、永宁县交通运输局、永宁县水务局、望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7个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工作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永宁县辖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
全县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8月份联合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2.按规定查处建设市场秩序违法违规问题;
3.遵守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
4.在工程建设领域使用标准示范合同;
5.工程建设项目按时竣工结算和交付;
6.建立职工名册;
7.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8.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
9.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10.设立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并配备劳资专管员等;
11.实行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12.承发包合同有工人工资支付约定条款;
13.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14.是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5.是否办理银行工资卡;
16.是否实行实名制管理;
17.是否实行分账管理;
18.是否按22%进度款拨付工资款;
19.建筑工人实名制录入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人员安排
检查时间:8月6日至8月21日
人员安排: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查人员:张荣 路逵 孙佳 陈明 王莹 马邵虎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人员:王妍 刘杰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检查人员:马维利 孙平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检查人员:张志强 杨帆
永宁县财政局检查人员:马越 马荣
永宁县水务局检查人员:徐建军 周建立
望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检查人员:胡军 马占楠
四、检查方式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8月21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情况完成自查自纠。8月6日至8月21日,由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永宁县财政局、永宁县交通运输局、永宁县水务局、望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7个部门对全县所有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按照以上19项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对6月份所通报的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仍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落实的建设项目及企业责令停工整顿并给予相应处罚。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检查要确保相关制度落实到每个建筑工程项目,规范企业日常工资支付行为,着力解决制度措施不落地问题。
(二)深入各建设项目宣传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相关政策法规,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引导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身劳动合法权益。
(三)本次根治欠薪夏季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针对建筑领域内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恶意讨薪、建设项目未批先建、非法分包转包、强揽工程、强送材料、阻工扰工、阻碍投标、串标围标、项目垄断、哄抬房价等涉黑涉恶现象摸索排查,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四)本次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欠薪问题,将由建设项目主管单位责令停工整改,欠薪问题不解决不予开工。
附件:1.建设项目现场检查表
2.农民工工资支付随机抽查流程表
3.建筑工程项目扫黑除恶调查表
4.建筑业企业诚信承诺书
永宁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8月6日
附件1:
督查现场检查表(建设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
序号 |
调查内容 |
调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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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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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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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按规定查处建设市场秩序违法违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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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遵守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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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工程建设领域使用标准示范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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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建设项目按时竣工结算和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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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立职工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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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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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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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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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设立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并配备劳资专管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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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实行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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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承发包合同有工人工资支付约定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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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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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是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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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是否办理银行工资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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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是否实行实名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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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是否实行分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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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是否按22%进度款拨付工资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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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建筑工人实名制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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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附件2:
农民工工资支付随机抽查流程表
(建设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
1.随机询问现场工人姓名:
具体工种:
每月工资金额:
工资是否及时发放:
未发放工资金额:
联系电话:
2.随机询问现场工人姓名:
具体工种:
每月工资金额:
工资是否及时发放:
未发放工资金额: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附件3:
建筑工程项目扫黑除恶调查表
工程项目名称:
序号 |
调查内容 |
调查情况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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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项目存在恶意欠薪行为和恶意讨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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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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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项目存在恶意分包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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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建设领域出现强揽工程、强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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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建设项目存在阻碍投标、串标围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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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程建设项目存在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借口上访讨要工程款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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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设项目是否还存在其他涉黑涉恶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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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附件4
建筑业企业诚信承诺书
本企业承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从事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六、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
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
八、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本单位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将失信违法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