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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的核发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8-05-3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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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内容
1 事项编码 640000000000-010065123-JF-611020-000-00
2 基本编码 JF-611020-000-00
3 实施编码 640000000000-010065123
4 事项名称(主项) 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的核发
5 事项名称(子项)
6 事项名称(办理项)
7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8 事项派发方式 三级四同事项
9 行使层级形式 市、县两级行使
10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58号) 
第十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1、失业保险金;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保险;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5、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规范性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使用办法》(宁劳社发〔2004〕80号) 
第四条 职业培训补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加培训的失业人员情况,按每人不超过100-300元的标准向职业培训机构予以补贴。 
第五条 职业介绍补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重新就业的人员情况,按每人不超过100元的标准向职业介绍机构予以补贴。
11 公共服务事项分类  
12 服务对象 法人
13 法人类别 企业法人
14 服务主题分类 税收财务,
15 生命周期、经营活动分类 综合其他,
16 特定对象分类 综合其他,
17 行使层级 市级
18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实施
19 是否在乡镇(街道)受理
20 乡镇(街道)受理权限来源  
21 权限划分 按照属地,级别划分管理。
22 行使内容 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的核发。
23 实施机构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
24 责任处(科室) 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经办机构
25 数量限制
26 受理条件 1、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保险;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27 是否收费
28 收费标准  
29 收费依据  
30 办件类型 承诺件
31 法定办结期限 20日
32 承诺办结期限 12日
33 特殊环节
34 中介服务
35 是否是上报、转报事项
36 上报、转报部门  
37 联办机构
38 通办范围 未实现通办
39 办理结果名称
40 办理结果有效期
41 年检年审
42 网上支付
43 材料收取方式 现场收取,快递收取
44 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45 是否是特殊事项
46 特殊事项类别  
47 是否进驻实体大厅  
48 不进驻理由  
49 进驻形式  
50 委托授权类型 审批决定权
51 预约办理
52 办理形式 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53 是否必须见面
54 必须见面理由  
55 网上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56 不见面审批次数 不见面审批
57 不见面审批实现路径 快递方式
58 网上申请跑动次数 0次
59 窗口申请跑动次数 1次
60 业务办理系统 行政审批和公共便民服务系统
61 专业系统名称  
62 专业系统等级  
63 专业系统链接  
64 专业系统对接与信息共享  
65 办理公示 宁夏政务服务网
66 办理地点  
67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到;下午到;冬季上午到;下午到;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68 咨询电话  
69 监督电话  
70 常见问题  
71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电话、手机APP客户端、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现场等方式查询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进程。
72 权力救济渠道 如对许可(审批)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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