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即将开始,现将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已参保居民缴费
1、已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直接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2、已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先到居住地街道、乡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开具《银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困人员缴费核定单》,然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二、新参保居民参保缴费
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请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持参保人员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明、残疾有效证件、享受低保的有效证件)等有关材料,先到居住地街道、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设置的社会保障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然后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三、缴费时间、地点和标准
(一)缴费时间 2018年10月1日-2019年2月28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缴费地点
永 宁 县:县辖区黄河银行各营业网点;
此外,黄河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以及ATM机、便民金融服务点、智能发卡机等各类自助机具均可缴费,详情咨询96555。
缴费标准
2019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180元/年、二档320元/年、三档760元/年。各类特殊人群缴费及财政、民政补资助标准按照宁人社发[2018]107号和银人社发[2018]525号文件执行。
单位:元/年
参保档次 |
一般人员 |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 |
城镇 低保对象 |
农村 重点优抚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等特困人员 |
城镇 重点优抚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等特困人员 |
一般人员中三级中度残疾 人员 |
低保对象且三级中度残疾人员
|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 |
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 |
一档 |
180 |
0 |
直接参加二、三档 |
0 |
直接参加二、三档 |
直接参加二、三档 |
个人不缴费 直接参加三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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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 |
320 |
130 |
0 |
100 |
0 |
64 |
0 |
||
三档 |
760 |
630 |
630 |
590 |
590 |
760 |
630 |
1、未成年人和在校大学生可以选择一档或三档缴费,其中按一档标准缴费后,享受二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成年居民只可选择二、三档标准缴费,农村成年居民可选择一、二、三档标准缴费,享受相应档次的医保待遇。
2、城乡居民家庭成员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一次全部参保和缴费。
3、城乡居民中的三级中度残疾人员按上述标准缴费后,享受城乡居民医保二档医疗待遇。
4、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和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持相关证明到居住地街道、乡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核定后,个人不再缴费,享受城乡居民医保三档医疗待遇。
四、其他
城乡居民参保后,需在每年规定缴费期内连续缴纳下年度医疗保险费,才能连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否则会断保。永宁县居民参保缴费手续在当地办理。
咨询单位:街道、乡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永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特此通告
永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