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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永宁县医疗保险业务办理指南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8-10-11 12:50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
 
◆事项名称:工伤保险待遇审核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宁政发(2012)115号)
◆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书;
2.工伤申报表一式三份;
3.伤残等级鉴定表;
4.住院发票、出院证、费用清单、住院病历以及门诊发票,门诊病历、门诊费用明细清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交通事故需提供);
7.疾病诊断证明。
注:如是建筑业工伤则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施工合同复印件以及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核定单。
◆办理流程:受理(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审核(3-5个工作日)—决定(3-5个工作日)—送达(5-10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永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区外异地就医报销待遇审核
 
◆事项名称:区外异地就医报销待遇审核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务院发〔1998〕44号文)
【地方法规】《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银政发〔2000〕109号文)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07]133号)
◆申请材料:
1.发票原件;
2.出院证原件;
3.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4.住院病历;
5.身份证正反面及银行卡复印件;
6.医保卡复印件。
◆办理流程:受理(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审核(5-10个工作日)—决定(5-10个工作日)—送达(5-10个工作日)(如发票超过2万5则需稽核发票10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永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生育保险待遇审核
 
◆事项名称:生育保险待遇审核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97号令)
◆申请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出院证原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社保卡复印件;
7.女方无职业男方报生育保险者需无业证明或者失业证。
◆办理流程:受理(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审核(5-10个工作日)—决定(5-10个工作日)—送达(3-5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永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区外医保关系转入
 
◆事项名称:区外医保关系转入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
◆申请材料:
1. 提供转入人员身份证,转入地医保中心根据参保信息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2.转入人员向转出地医保中心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转出地医保中心出具参保凭证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转入人携带参保凭证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交转入地医保中心做医保参保信息维护。
◆办理流程:受理(即办)—审核(即办)—决定(即办)—送达(即办)
◆办件类型:即办件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永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单位参加医疗保险
 
◆事项名称:单位参加医疗保险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银政发【2012】296号)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开户银行许可证;
5.法人身份证;
6.永宁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工伤保险缴费花名册;  
7.永宁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工伤保险增加申报表;
8.参保单位当月工资表;
9.新参保职工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
10.招收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
◆办理流程:受理(即办)—审核(即办)—决定(即办)—送达(即办)
◆办件类型:即办件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永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医保区外关系转出
  
◆事项名称:医保区外关系转出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
◆申请材料:
1.提供转出人员身份证,转出地医保中心出具参保凭证(单位未停保欠费状态且个人账户未划拨,系统不能出具参保凭证);
2.转出人员向转入地医保中心提供参保凭证,转入地医保中心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转出人携带此函及转出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银行名称)到转出地医保中心办理转出手续。
◆办理流程:受理(即办)—审核(即办)—决定(即办)—送达(即办)
◆办件类型:即办件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永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个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事项名称:个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银政发【2012】296号)
◆申请材料:
1.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2寸照片。
◆办理流程:受理(即办)—审核(即办)—决定(即办)—送达(即办)
◆办件类型:即办件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永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社会保障卡补卡
 
◆事项名称:社会保障卡补卡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地方法规】《关于申请宁夏社会保障卡补卡标准的函》(宁人社函【2015】504号)
◆申请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受理(即办)—审核(即办)—决定(即办)—送达(即办)
◆办件类型:即办件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宁价费发【2015】49号文件,标准18元)
◆办理地点: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永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城乡居民新生儿参保
  
◆事项名称:城乡居民新生儿参保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地方法规】依据《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130号)精神,从未参保过的城乡居民(新生儿)带身份证、户口本录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然后到信用社缴费。
◆申请材料:户口本
◆办理流程:受理(即办)—审核(即办)—决定(即办)—送达(即办)
◆办件类型:即办件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及时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永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951-8019597 监督电话:0951-802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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