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23﹞89号)的规定,以下58户低收入、中等偏下家庭及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永宁县团结西路办事处、杨和镇、各用人单位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核实,暂符合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在此期间如认为被公示的家庭不符合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及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可以采取写信、电话以及来访的方式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办公室进行举报,举报电话:8011592,来信请寄: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站办公室。
公示期满后,经核查无异议及异议不成立的家庭,将列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根据困难程度进行轮候排序予以保障。
附件:永宁县2023年第三批公租房申请人员名单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