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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环保局印发告知书治理噪声污染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8-05-16 15:26

  为确保2018中考(2018年6月28日至30日)高考(2018年6月7日至8日)期间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噪声污染。永宁县环保局联合永宁县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综合执法局及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管的通告》,对县城城区开展噪声专项整治。 

  通告要求,一是各单位、个体工商户要对其使用产生环境噪声的设施设备进行改善或整治,确保环境噪声排放达标。二是中考高考前十五日内中午12:00至15:00、晚22:00至次日6:00在学校、居民住宅楼周围,严禁击鼓(锣)、建筑施工等产生环境噪声的活动。在高考、中考当日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所有建设工地全部停工,特殊作业必须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三是中、高考期间考场(点)附近的餐饮娱乐场所、机械修理、建材和金属加工业等一律停止营业。四是中、高考期间禁止使用高音喇叭、音响设备或产生高噪音的方法开展商业性宣传活动,严格控制露天娱乐、庆典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群体性活动。 

  此次专项整治期间,永宁县环保局向12家文化娱乐场所、4处市民休闲场所以及其他单位共发放告知书100余份。 

  来源:永宁县环保局  顾燕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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