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下午,永宁县胜利乡工会联合会组织辖区企业老板、企业职工、农民工及各村干部群众100余人在胜利乡八渠村召开了胜利乡2018年区域性集体协商现场会。
近年来,随着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辖区的农民工代表们也可以为自己的福利待遇与老板“叫板”,开展面对面的协商,实现企业和职工利益达到双赢,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今年的协商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关于辖区农民工最低日工资标准;二是关于为辖区农民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三是关于辖区农民工外出务工中午用餐问题。协商会场热烈而紧张有序,双方代表唇枪舌战,各展其能,据理力争。通过职企双方一个多小时的协商,农民工方代表为自己争取到日工资在去年基础上增加5元,达到旺季每天120元,淡季每天90元;企业表示同意,同时有条件的为农民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没条件的购买100元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企业设灶的中午为农民工提供午餐,没有设灶的每人补10元钱误餐费。双方实现了利益共赢,农民工也得到了满意的结果。
工资集体协商,改变了过去职工(农民工)福利待遇由企业老板一人说了算的局面,使劳动者在经济地位方面的相对弱势得到扭转,使劳动者个人意愿通过平等协商进行表达,使劳资双方通过集体谈判确定劳动者福利待遇和劳动报酬,从而成为缓解劳资矛盾和收入分配差距的一个减压阀,是化解劳资矛盾的最有效的途径。
来源:永宁县总工会 张莉
责任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