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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步走”做好再生育审批工作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01-17 10:24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好群众办理计划生育服务登记事项的堵点问题,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步走”做好再生育审批工作。

一是启用上传生育服务单功能。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完再生育审批工作后,使用宁夏生育登记审核系统的“上传服务单”功能,将加盖公章的生育服务单电子版照片上传至宁夏生育登记审核系统中,目前纸质生育服务单与电子生育服务单同时使用,方便医保报销查询。

二是落实首接责任制。及时受理群众网上再生育登记申请。首先,由各乡(镇、街道)、村(居)计生专干全面担起首接责任,在接到群众再生育申请时现场查验材料,发现材料不完整的在第一时间内指导办事群众补正材料,并在2日内核查申请人信息。其次,由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工作人员对乡镇专干在宁夏生育登记审核系统登记上传的再生育申请及时核查审批,即时办结,力求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是精简生育登记提交的材料。自2019年1月起,群众办理再生育审批业务不再提供身份证等任何材料的复印件,由各乡(镇、街道)、村(居)计生专干在“宁夏生育登记服务系统”中直接录入信息、上传资料,系统自动对比信息数据,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原件确认无误即可办理。

    来源: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汤晓芳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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