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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望洪镇召开区域性集体协商会议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05-24 11:51

5月23日上午,永宁县望洪镇召开2019年区域性集体协商会议来自辖区内职企双方协商代表及部分职工参加了会议。

本次协商会议以相互尊重、诚实守信、平等合作、利益共享为前提,企业和职工双方代表就望洪镇辖区职工(农民工)最低日工资标准、为职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两个议题进行平等协商。通过一个多小时的有效沟通,双方代表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一是同意确定2019年望洪镇辖区企业职工(农民工)最低工资在去年的基础上增长10元,即旺季最低日工资为130元,淡季最低日工资为100元;二是企业同意为在职职工(农民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通过本次协商,望洪镇辖区内企业职工(农民工)旺季和淡季的日工资增幅分别达到8.3%和11%;固定职工(农民工)可以享受企业为其购买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实现了职工得实惠、企业得人心的预期协商目标。

来源:永宁县总工会 纳雅斐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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