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午,永宁县望洪镇召开2019年区域性集体协商会议,来自辖区内职企双方协商代表及部分职工参加了会议。
本次协商会议以相互尊重、诚实守信、平等合作、利益共享为前提,企业和职工双方代表就望洪镇辖区职工(农民工)最低日工资标准、为职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两个议题进行平等协商。通过一个多小时的有效沟通,双方代表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一是同意确定2019年望洪镇辖区企业职工(农民工)最低日工资在去年的基础上增长10元,即旺季最低日工资为130元,淡季最低日工资为100元;二是企业同意为在职职工(农民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通过本次协商,望洪镇辖区内企业职工(农民工)旺季和淡季的日工资增幅分别达到8.3%和11%;固定职工(农民工)可以享受企业为其购买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实现了职工得实惠、企业得人心的预期协商目标。
来源:永宁县总工会 纳雅斐
责任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