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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警事】永宁警方破获一起“拉车门”盗窃案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0-07-08 16:22

今年以来,永宁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创建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一主线,在织牢织密安全防范网的同时,狠抓案件侦破工作,以扎实的作风、过硬的素质、更铁的手腕打击违法犯罪。7月3日,刑侦大队成功侦破一起“拉车门”实施盗窃的刑事案件。

    6月20日下午,永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胡某报案,称其于6月19日将本人的圣达菲小型客车停放在永宁县祥和名邸小区内,20日上午开车时发现放在车辆扶手箱内的一千八百余元现金和车内部分物品被盗。
    接到报警以后,永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该车车内有明显翻动痕迹,但车门、玻璃等处并无损坏和撬痕。在询问受害人胡某相关情况时,胡某也记不清自己在停车时是否将车门上锁。民警初步判断,这起案件极有可能是被以“拉车门”方式实施的盗窃案件。永宁县公安局立即对该案进行立案并开展侦查工作。经民警走访调查和分析比对,最终发现了嫌疑人的踪迹,并一路追踪,嫌疑人的身影最后却消失在该小区的一栋住宅楼前。刑侦大队民警立即抽调警力,以嫌疑人消失的楼栋为重点区域,秘密展开侦查工作,经过几天的不懈努力,一位居住在该栋楼的中年男子陆某最终进入民警的视线,经过分析研判,陆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7月3日,民警驱车赶往宁东镇,将正在某企业上班的嫌疑人陆某抓捕归案。在证据面前,陆某对其“拉车门”实施盗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6月18日晚上,陆某与朋友在永宁一家餐厅吃饭、饮酒,19日凌晨2时左右,酒足饭饱的陆某步行回家,进入祥和名邸小区,走到小区一幢居民楼拐角处时,顺手去拉停在该处的一辆圣达菲小型客车车门,竟然将车门拉开,于是陆某借夜深人静之际钻入车内,盗取该车扶手箱内现金1870元和车内部分物品。陆某盗取的现金被其用于消费,部分赃物被陆某丢弃。目前,陆某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民警提醒:车辆驾驶员一定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停车时一定要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或者监控下。切勿将贵重物品、现金放置在车内。用遥控器锁车门时一定要进行检查,确保车门、车窗关闭到位,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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