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落实措施的公告》以来,永宁县严格按照公告要求落实各项改革举措效果初显。
一是全面实施诊所审批改为备案。在诊所备案的过程中只要备案人符合诊所备案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将备案的诊所信息在永宁县政府网站公开,便于社会查询和监督。
二是坚持将电子证照申领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组织各医疗机构帮助本机构的医护人员申领电子证照,同时在医护人员来窗口办理业务时及时帮助医护人员申领并更新电子证照信息。目前,永宁县内有医疗机构103家,医师553名,护士451名,电子证照申领率均达到100%,位居全区前列。
三是持续落实公共场所告知承诺便民化举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业务,工作人员只查看申请人提交的原件,不再收取任何复印件,当场签订告知承诺书,当场发放《卫生许可证》,真正实现了“即来即办”、“立等可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8大类22种场所全部实现了告知承诺当场办证。
来源: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刘晓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