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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财政局积极配合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助力农业生产发展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2-06-29 10:05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永宁县财政局积极配合农业部门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和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为契机,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截至目前,共发放两批次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297.03万元。

强化部门协调,确保完成任务。永宁县财政局加强与农业农村局的协调配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承担起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结合任务清单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强化资金使用过程监管,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加快实施进度,强化资金统筹。永宁县财政局落实2022年第一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191.95万元,其中包括中央农机补贴资金178.33万元,自治区农机补贴资金13.62万元,扶持133家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农机具140台。落实2022年第二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105.08万元,其中包括中央农机补贴资金104.76万元,自治区农机补贴资金0.32万元,扶持70家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农机具73台。

加强政策公开,强化绩效管理。严格落实政策公开、补贴公开和公示要求,按时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同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对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效指标和效益指标等内容进行重点审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永宁县财政局将继续用好补贴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切实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投入,聚焦自治区确定的重点特色产业,提高扶持对象发展能力,加快提升我县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的现代化水平,为我县发展绿色、生态、高效的农业产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而不懈奋斗。

来源:永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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