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永宁县“十二五”生态移民安置区中的“多代多人”住房困难家庭,努力改善移民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根据《永宁县解决“十二五”生态移民“多代多人”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施方案》,原隆村村民马文保符合我县解决“十二五”生态移民住房困难条件,经本人申请,永宁县扶贫办联合闽宁镇政府、原隆村验收,按照房屋面积不少于50平米,房屋上下有圈梁和构造柱的要求,原隆村村民马文保院内自建房符合上述要求,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监督,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永宁县扶贫办和闽宁镇反映,以便我们及时调查核实情况。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20日
永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0951--8012271
闽宁镇人民政府:0951-8403981
永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