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市级验收的通知》(银政教督办〔2018〕15号)精神,依据《宁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2018-2020年)》,按照《宁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我县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进行了定性和定量评价。自评成绩92分,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中阶段适龄人口数8058人 、辖区内人口在高中阶段学校就读人数7527人 、毛入学率93.41% )。
现将我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自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自评结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为11月10日-11月16日。
监督电话:6888720(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8017152(永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