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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胜利乡园林村8栋设施温棚产业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1-10-26 16:02

1、招标条件

2021年胜利乡园林村8栋设施温棚产业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中共永宁县委员会以永党办发〔2021〕2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贫资金。招标人为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兴业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胜利乡园林村8栋设施温棚产业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NXXYC(GC)-2021-68

2.3建设地点:胜利乡

2.4建设规模:

修建园林村8栋设施温棚单体室内供水和供电工程、室外供电工程、砂砾道路和围栏工程。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区外进宁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3.3投标人应提交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请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现场备审)。

3.4根据宁建(招)发〔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7本项目执行宁建规发〔2019〕17号文件施工采用综合评估法(一)。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持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243315075@qq.com处报名,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下午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永宁县胜利乡政府2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永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xyn.gov.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地址:永宁县胜利乡

联系人:杜元立

电话:18009515083

代理公司:宁夏兴业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思远

联系电话:13909506129

地址:银川市正源街与新华街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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