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永宁 > 通知公告

关于永宁县农业及规模化养殖业用水权确权成果报告的公示
时间:2022-08-18 来源:永宁县水务局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用水结构、转变用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快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四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1〕3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76号)文件精神,结合永宁县实际,现已完成用水权确权工作,并编制《永宁县农业、工业及养殖业用水权确权成果报告》。

现将永宁县农业、规模化养殖业确权成果予以公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公示时间:2022年8月18日至8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8月24日17:00前将相关佐证材料递交至永宁县水务局节水供水中心。

监督电话:0951-8020678


附件:1.永宁县农业用水权确权成果一览表

      2.各乡镇规模养殖户用水权确权成果一览表



永宁县水务局 

2022年8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