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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精神,现就《永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下称《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规划》覆盖永宁县全部国土空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规划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人为本、提升品质传承文化、彰显特色智慧驱动、技术创新精准施策、高效治理”为原则,构建“双城并驱,双轴带动,三带引领,三区发展”的总体格局。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永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涉及利益相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利益相关者了解《规划》的程度及消息来源;对《规划》里发展目标与空间策略、构建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优化农业空间格局、严守生态安全屏障、统筹城镇发展格局、提升支撑保障能力、促进城市提质增效等部分是否满意;《规划》实施对推动永宁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规划》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对《规划》是否支持;《规划》可能会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等。
三、公示期限及参与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天,即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5日。公示期间,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采取拨打电话、发送邮件或微信扫码填写问卷等方式参与《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相关联系方式
1.责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曹佳蓉 联系方式:0951-8019551
2.受委托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夏博源卓越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婕
联系方式:18209505699电子邮件:2385699386@qq.com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6日
相关链接: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永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意见建议的公告。网址:http://nxyn.gov.cn/zmhd/yjzj/202301/t20230120_3927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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