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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拨付2023年度博士硕士工作补助及安家费的通知》(宁人社函〔2023〕13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全职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经费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宁人社规字〔2018〕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永宁县新申报拟发放博士硕士工作补助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引进时间截至2023年4月30日)。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为:0951-8016654。接受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8:30—12:00,14:00—18:00。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需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对相关人员的享受补助资格。
附件:2023年永宁县新申报拟发放博士硕士工作补助人员名单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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