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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转载《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鹤泉湖、鸣翠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 (首次登记)》的通知
时间:2023-11-22 来源:转载自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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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鹤泉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鸣翠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12日。

登记单元

宁夏鹤泉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

登记单元号

640121223000002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

空间范围

东:永宁县望远镇;

南:永宁县杨和镇、望远镇;

西:永宁县杨和镇;

北:永宁县杨和镇、望远镇;

单元登记总面积

334.59公顷

国有面积

248.66公顷

国家所有自然资源权属状况

所有权人

  

自然状况

主要自然资源

类型及面积

水流资源:294.06公顷,

森林资源:7.49公顷,

草原资源:7.04公顷,

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

自然资源部

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主体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其他类型

面积

非自然资源:26公顷。

登记单元

宁夏鸣翠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

登记单元号

640100223000004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永宁县

空间范围

东:兴庆区掌政镇碱富桥村、永宁县望远镇政台村;

南:永宁县望远镇政台村;

西:永宁县望远镇政台村、立强村,兴庆区掌政镇掌政村,

北:兴庆区掌政镇掌政村、兴庆区掌政镇碱富桥村;

登记单元

562.2公场

国有面积

362.09公顷

国家所有 自然资源权属状况

所有权人

  

自然状况

主要自然资源类型及面积

森林资源:28.61公顷

水流资源:311.99公顷

草原资源:19.77公顷,

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

自然资源部

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主体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其他类型

面积

非自然资源:201.83公顷。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登记机构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址: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街25号

联系电话:0951-5962121

件: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扫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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