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施工单位、燃气经营企业、居民朋友们:
燃气管道是我们生产、生活的重要能源供应系统,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升级改造,各类市政管线、道路整治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的实施,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已成为城市燃气管道安全运行的最大威胁。2021年7月28日,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安徽省六安市解放南路改造工程施工作业时,损毁解放南路与齐云路交叉口东北角燃气管道及设施,造成天然气泄漏并起火,导致21个小区1.5万户停气;2022年6月21日,天津市宝坻区北城东路与吴苏路交口附近就因违规施工发生了燃气爆燃事故,导致23人受伤,其中3人为重度烧伤;2024年3月8日,厦门市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翔安区金海街道浦园社区明发半岛祥湾B区实施正本清源改造施工,未按保护协议提前通知燃气公司擅自在管道保护范围内使用机械施工挖破燃气管道,造成燃气泄漏遇高温等因素引发着火,导致周边商家多处门店着火,直接财产损失统计85000元。第三方施工破坏的损害结果触目惊心,燃气管道保护工作刻不容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工作部署要求,为切实强化我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保护,规范涉燃气管道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行为,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建设施工单位要完善施工全过程防护
(一)初步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之前建设单位需向工程范围内规划管理部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燃气管理部门或燃气经营企业查明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相关情况,并将情况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施工设计时充分考虑以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管道因素,向有关部门报送相关施工技术资料。
(二)勘察设计阶段。建设单位需摸清地下燃气管道情况。组织勘察、设计及燃气经营企业等单位现场踏勘,燃气经营企业派出人员现场指认管道及设施位置并交底。涉燃气项目施工前,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建设单位要提前告知燃气经营企业,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燃气经营企业签订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保护协议,并制定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
(三)建设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在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保护范围内,需设置告示牌,备注警示信息和燃气管道设施保护要点,并且禁止从事以下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种植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本体及防腐层的植物;在穿越河流燃气管道下方进行挖泥、采砂等作业;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裸露、悬空等破坏燃气管道。
(四)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对涉燃气项目进行验收,填写竣工验收记录表存档。
二、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日常巡检维护
(一)推进网格化管理。根据片区或燃气管线划分网格员,压实巡检维护人员安全责任。结合日常巡检加强燃气管道设施警示标识完好性、规范性检查,及时补充损坏、标准间距过长等的警示标识。
(二)增设服务热线。结合燃气安全宣传等扩大燃气用户知晓程度,确保燃气用户端出现异常时能够及时联系企业上门抢修维护,第一时间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三)落实主体责任。结合网格化管理,按照每日不少于1次的工作要求,安排企业人员加大对涉燃气项目施工现场的巡查,填写现场巡查记录表,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后留档保存;严格对照《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标准规范,严格核准新建地下管线与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间距等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并结合工程设计及日常巡检,及时排查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道等隐患。
三、社会居民要强化监督举报意识
(一)增强了解程度。了解燃气管道的重要性和潜在危险,认识到燃气管道一旦遭到破坏可能引发爆炸、火灾等严重后果,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关注燃气管道标识,在日常生活中,留意路边、小区内等地方的燃气管道标识,知晓哪些区域可能有燃气管道存在。
(二)发挥监督作用。留意周边施工情况,如果发现附近有施工活动,要特别关注施工是否可能影响燃气管道。对违规施工行为及时举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有破坏燃气管道的风险,应立即向燃气公司或燃气主管部门举报。
(三)积极配合工作。配合燃气公司的安全检查和宣传活动,了解燃气管道安全知识,提高自身的防范能力。进行装修等活动时,提前联系燃气公司,确认施工不会影响燃气管道。
燃气管道的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安宁与幸福,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与使命。燃气主管部门将聚焦燃气管道交底会商、保护方案制定实施等关键环节,健全对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周边工程建设项目的巡查、抽查及专项检查机制,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统计制度,加强燃气管道设施巡检。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治的社会氛围,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安全事故进行严肃查处。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