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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促进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将永宁县城乡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予以审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3月25日(七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一、项目名称
永宁县城乡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点
永宁县永和路与宁丰街交叉口东320米,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院内。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次改造项目为涵盖永宁县城区生活垃圾的收运、转运、环保设备、渗滤液处置系统的更新改造,并根据更新设备尺寸及安装要求对现有垃圾转运站的设备基础及附属建(构)筑物的电气、自控、给排水、消防、暖通、环保等工程改造。
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处理规模:现状处理能力为200t/d,本次改造更新3组设备,处理能力达到350t/d;配套更新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系统的自动化控制、喷淋除臭、负压除尘等系统。更新环卫车辆共计38辆,除3辆重型垃圾转运车外其余车辆均为新能源车辆。配套更新新能源车充电桩18套,及配套电缆、配电箱等。
本项目场区总占地面积16667平方米(合25亩),设备改造涉及的总建筑面积31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5平方米。
五、项目功能、建设目标及经济社会效益
本项目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的收运、转运、环保设备、设施配置,从而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参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项目建设,推动节能减排降碳,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补齐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巩固提升环境质量;可以从根本上提升区域居民的环保意识,即保护环境,又起到环保宣传的作用,居民的环保意识得到增强,降低国家在环境治理上的投资,从而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城市建设及配套服务,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六、建设工期
本项目计划2025年开工,建设工期6个月。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6409.93万元,资金来源:70%投资申请环境基础设施提标改造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其余30%投资由地方财政配套。
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0951-8014172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0951-8778003
电子邮箱:ynxtzxmk@163.com
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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