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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委编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社会公开稿)
时间:2025-06-12 来源:永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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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5日至9月13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永宁县委编办进行了巡察。2024年11月14日,向永宁县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2个,制定的29条整改措施,已完成29条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透”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不全面,领导班子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纳入编委会、“三会一课”、政治理论学习会议、室务会会议学习内容。自巡察问题反馈以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12次。二是扎实开展专题研讨,党员干部结合自己岗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重要论述及上级机构编制部门重要安排部署等相关内容开展交流研讨1次。三是抓紧抓实重大主题的学习宣传,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专题学习1次《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学习1次,开展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专题宣讲1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针对“谋划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向区市党委编办汇报对接,围绕区市党委要求和县委中心工作,提前谋划机构编制工作,制定印发2025年县委编委工作要点。二是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教育医疗推进情况着力开展了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3篇,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工作难题、突破工作瓶颈、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方式的重要措施和手段,确保调研活动取得实效。

(二)关于工作主动性有所欠缺”的问题

3.针对“督促涉改部门承接划转职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指导县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局、县委宣传部等单位,做好职责划转、衔接工作,理顺职责关系。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的工作方案》,结合2025年机构编制执行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开展机构改革工作“回头看”,根据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对部门按照新修订的“三定”规定履行职责、协作运转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持续跟进协商沟通,推动新修订的“三定”规定落到实处。

4.针对“个别机构编制调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围绕“全域旅游示范县”工作优化机构设置,将体育有关职能调整到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将永宁县教育体育局更名为永宁县教育局。按照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规模及时调整乡镇卫生院编制,及时将编制调整至望远、闽宁等人口规模较大的乡镇卫生院,优化编制资源配置。

5.针对“机构编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机构编制宣传教育,丰富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将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学习教育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学‘三定’、明职责、强执行、促提升”活动的通知》,督促各单位持续开展“学三定、明职责、强执行、促提升”活动,进一步推动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进部门、进基层,强化干部群众“编制就是法制”意识。二是加强对各事业单位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人员的“一对一”培训,对办理流程、业务内容及时答疑,方便各单位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工作顺利开展。自巡察问题反馈以来,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人员的“一对一”培训13人次。

(三)关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6.针对“自治区党委编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治区党委编办于2024年1月12日向我办反馈情况后,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整改计划,于2024年1月29日印发《关于呈送永宁县委编办关于机构编制评估问效反馈情况的整改计划的报告》(永编办发〔2024〕1号),并上报自治区党委编办。二是针对反馈的“个别部门存在内设机构(岗位)与‘三定’规定设置不相符”问题的整改时限为2024年3月底前,因修订“三定”规定需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开展,按照自治区机构改革工作安排,县(区)机构改革方案于1月印发,机构改革结束时间为3月底前。但自治区党委批复永宁县机构改革方案时间为3月22日,故与原整改时限存在冲突。三是反馈的2个问题均已按照整改计划逐条逐项完成整改,其中针对“个别部门存在内设机构(岗位)与‘三定’规定设置不相符”问题,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制定、修订了40个部门“三定”规定,便于部门履职尽责;针对“个别县直部门在配合乡镇(街道)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行动较为缓慢,配合意识不强”问题,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及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情况,完成宗教、发改、教体、民政、人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25个县级部门权责清单审核工作,新增职权事项12项,取消28项,划转职权事项17项,因管理权限为市级部门删除职权事项1项,调整后县级部门保留行政职权事项3568项。同时,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部署安排,科学编制全县7个乡镇(街道)制定基本履职事项清单885项,配合履职事项清单512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564项。督促指导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认真执行权责清单、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加强协作配合,强化履责意识。

7.针对“监督检查整改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结合机构编制执行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开展机构改革工作“回头看”,重点监督检查坚持党管机构编制情况、落实机构改革情况、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情况、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情况。二是积极组织全县50个党政机关、75个事业单位全面开展挂牌情况自查,并结合2024年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深入部分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指导挂牌清理工作,对发现的违规挂牌问题,现场核准、立即整改,全县已清理未经审批加挂牌子7个(残联1个、住建局5个、统战部1个)、已经撤销或合并的议事协调机构和办事机构牌子47个(市场监督管理局5个、住建局1个、综合执法局1个、宣传部9个、民政局6个、卫健局10个、商务和投资促进局1个、人社局1个、杨和镇2个、望远镇4个、李俊镇2个、望洪镇2个、胜利乡3个)、临时工作加挂牌子1个(杨和镇)。

8.针对“机构改革自评工作督促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永宁县机构改革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集中组织开展机构改革“回头看”,根据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检查评估改革成效,对部门按照新修订的“三定”规定履行职责、协作运转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持续跟进协商沟通,推动新修订的“三定”规定落到实处。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9.针对2022年,研究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不足2次,且未制定网络舆情应急预案,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意识形态内容较为简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2025年以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1次,一季度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1次。二是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中共永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络舆情应急预案》,进一步筑牢网络安全防线。三是坚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并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予以落实,扎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0.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制定《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将廉政风险防范相关内容列入年度工作任务中,进一步压实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按岗位职责、分工和涉及重点人员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进一步梳理完善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点排查表,杜绝违反廉政纪律事件的发生。三是“一把手”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扎实开展廉政谈话,累计开展廉政谈话8人次。四是“一把手”结合廉政警示教育暨纪法教育月活动讲廉政党课1次,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解读廉政法规、剖析腐败成因、强调廉洁要求,强化全办干部的廉洁意识。

11.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学习党纪国法、典型案例等5次,提升自身及分管领域人员的廉洁意识,同时经常性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及时纠正思想偏差。

12.针对“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室务会议,主动汇报有关情况,确保每一个“三重一大”事项都能依规依纪开展,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有效防范各类廉政风险。巡察反馈以来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研究2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重要节点提示提醒5次,有效发挥了监督作用。

(六)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13.针对“制度制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制度制定程序,前期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制定了《永宁县委编办制度汇编》初稿,制度汇编分为内部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党支部管理制度3个部分,共42条,初稿完成后,于2025年4月17日经会议研究后,修改印发了《中共永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制度汇编的通知》(永编办发〔2025〕6号)文件,有效确保了制度的科学性、严谨性以及权威性。  

14.针对文件签发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办公室收发文工作人员强化教育指导,日常加强《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内容学习,避免再发生此类问题,对今年发文档案进行细致核对、整理,确保文件无误。进一步锤炼办公室严谨细致工作作风。二是根据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细化了我办公文的审签工作,严格按照拟办、撰写、审核、发文流程执行,安排专人负责签发单存档及发文文号登记工作,确保先审签,再登记,最后发文的公文审签流程。

15.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已修订完善的《中共永宁县委编办室务会议制度》,规范室务会会议记录。对负责会议记录人员教育提醒1次,明确会议记录规范要求与需要记录的重点内容。会议结束后,记录人员尽快对记录内容进行整理完善,检查有无遗漏或模糊不清之处,主要领导对会议记录进行审核。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七)关于“领导班子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的问题。

16.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不够细化,部分职能职责未纳入分工文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工作分工,全面考量单位的各项职能职责,从重点领域改革、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等核心业务到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及办公室日常管理等工作,从对外协调到内部建设,毫无遗漏地纳入分工文件之中,形成条理清晰、覆盖全面的分工体系,制定印发了《中共永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委编办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职责分工的通知》(永编办发〔2025〕7号),今后工作中,我办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工作效率。

(八)关于“党建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7.针对“支部星级创建劲头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大领导班子对党组织建设工作研究指导力度,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和工作效能,2024年党支部创建为四星级党支部。同时,持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党课等,不断提升党员的政治素养与党性修养。

18.针对“党员评星定格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党务干部日常培训,严格按照党员评星定格工作环节,结合星级党支部创建,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党员评星定格积分制管理办法,加强党员日常表现考核评价,将党员评星定格与公务员平时考核有机融合,考准考实党员日常表现,避免流于形式,着力激发党员队伍活力。自巡察问题反馈以来,开展党员评星定格工作1次,进一步加强了支部党员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党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19.针对“党建品牌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围绕“一支部一品牌”的特色,制定“编制有限 服务无限”党建品牌创建实施方案,积极打造“编制有限 服务无限”党建品牌,努力把党建融入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形成以高质量机关党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九)关于“组织生活会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20.针对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根据《关于开好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中关于开好组织生活会的要求,规定“党支部书记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2月上旬,全体党员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做到交流思想、沟通情况,相互交换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十)关于“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21.针对“2019年市县一体化巡察反馈的‘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严格执行单位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按照既定的流程规范请假,如实填写请假事由、请假时长等关键信息,按照审批权限提交审批,待审批通过后方可休假。在假期结束返回工作岗位时,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归岗情况,营造出风清气正、高效务实的工作氛围。

22.针对“原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规范,整改方案、整改报告未经会议审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流程,接到反馈问题后,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干部深入、细致地分析每一个问题,追根溯源,依据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涉及范围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内容详实,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分工以及时间节点等关键要素。并及时将整改方案提交至室务会进行研究审议,确保方案严谨周密。整改工作完成后所形成的整改报告经会议研究审议后方可上报,以此保障整改工作扎实落地,真正发挥出监督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质量与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51-8015115

电子邮箱:ynjgbz115@163.com

通讯地址:永宁县团结西路159号永宁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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