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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银川市自治区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补偿补助项目设计编制工作询价公告
时间:2025-11-28 来源: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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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资环)指标〔2025〕459号)精神,下达银川市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湿地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80.1万元,其中宁夏永宁鹤泉湖自治区重要湿地68.2万;宁夏永宁珍珠湖自治区重要湿地11.9万,为全面做好永宁鹤泉湖自治区重要湿地、永宁珍珠湖自治区重要湿地生态修复设计编制工作,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编制工作进行询价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宁夏永宁鹤泉湖自治区重要湿地、宁夏永宁珍珠湖自治区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设计编制工作。

二、项目规模:完成永宁鹤泉湖自治区重要湿地、宁夏永宁珍珠湖自治区重要湿地生态修复,总投资80.1万元。

三、服务内容:编制项目实施作业设计文本,包括但不仅限于外业调查、作业设计、组织评审。

四、报价依据和收费标准:报价费用包含编制作业设计文本编制的所有费用,包括外业调查、组织评审、文本印刷费用、税费等所有费用。按照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林业和草原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计费指导意见》(林建协发〔2024〕54号)文件计费,项目建设其他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资质要求: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其他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2.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中标单位不得转包。

、报价资料提交:本公告报名期限为3个工作日。凡有意报名者,于2025年123日前提交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证书)、报价单、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无不良记录承诺函,其他与本项目性质相近的历史业绩等资料,所有提供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以上资料密封加盖公章送至永宁县杨和北街255号自然资源局307办公室。

、开启时间:由询价方统一开启,开启地点为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其他补充事宜:如收到询价资料后因项目变更(澄清、补充等)需通知报价单位进行修改的,因报价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从而导致报价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汤景喻,联系方式:18409541237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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