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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强化闽宁协作产业合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农〔2023〕80号)和《促进闽宁产业园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思协作办〔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将第一批市、区闽宁协作产业政策奖励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共涉及5家企业,其中,市级政策拟奖励资金合计395593元,区级政策拟奖励资金合计1709376元。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05925501159,思明区市政园林局:05922667870,闽宁镇人民政府:09518403981)反馈。
附件:第一批市、区闽宁协作产业政策奖励方案
厦门市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
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
银川市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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