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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永宁县2026年项目施工单位询价公告
时间:2026-01-12 来源: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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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四批)自治区财政林业草原补助项目任务计划的通知》(宁林发〔2025〕106号)的目标要求,我局计划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永宁县2026年项目施工单位进行询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永宁县2026年项目。

二、项目规模:项目建设面积135亩。实施乔灌防护林综合治理及节水灌溉工程135亩,涉及闽宁镇木兰村和武河村。

三、项目期限:建设工期为2026年3月1日—2026年5月31日;管护期1年,即2026年6月1日—2027年5月31日。

四、项目投资:项目建设投资40.5万元。

五、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意向报名的技术服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二)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园林绿化工程或市政工程资质证书;

(三)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资料,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资料提交:本公告报名期限为3个工作日。凡有意报名者,于2026年1月12日—14日提交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证书)、报价单、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无不良记录承诺函,其他与本项目性质相近的历史业绩等资料,所有提供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收取任何报名资料。以上资料密封加盖公章送至永宁县杨和北街255号自然资源局310办公室。

七、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娜,联系方式:0951-4759356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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