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永宁 > 通知公告

永宁县2026年农产品新年促销售活动参与企业招募公告
时间:2026-01-28 来源: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为抢抓春节消费旺季,激活县域农产品消费市场,我县拟开展2026年农产品新年促销售活动,通过发放电子消费券、设置满减福利的方式提振消费活力。现面向永宁县域内招募农产品销售相关企业,纳入活动后台参与满减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永宁县域内依法注册登记,主营优质粮食、果品、蔬菜、肉蛋奶等农产品的生产、销售经营主体(含个体工商户、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及稳定供货能力。

二、纳入权益

1.企业信息纳入活动后台管理,可参与消费券满减核销,借助政府促消费政策带动企业销量提升;

2.纳入活动合作企业名单,同步享受活动整体宣传推广资源,提升企业及产品知名度;

3.依托活动消费数据,获得精准客群引流,拓宽本地销售渠道。

三、报名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经营场所证明、农产品经营相关佐证材料(如供货清单、质检报告等,可选);

3.提交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诚信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同意配合活动运营要求,遵守消费券核销规则,确保服务质量。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8日—2月1日;

2.材料提交: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送至永宁县农业农村局产业中心(107室);

3.联系人:王红   联系电话:0951-8011490

4.电子邮箱报名:ynnmj@163.com


五、其他说明

1.本次招募不收取任何费用,入选企业将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未入选者不再另行告知;

2.入选企业需严格遵守活动各项规定,积极配合消费券发放、核销及数据统计工作,对违规经营者将取消参与资格依法处理。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