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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永宁县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核查摸排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6-02-09 来源: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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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核查摸排工作,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诚邀相关技术服务单位报名开展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永宁县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核查摸排项目

(二)项目内容:主要为勘测定界、拍照举证、数据校核、分类处置、图件制作、系统填报。

(三)项目建设范围:永宁县行政辖区范围。

(四)成果形式: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要求提供成果。

(五)合同履约期限:时间节点为2027年3月。

(六)预算金额:60万元以下。

二、技术及技术单位资质要求

(一)技术服务单位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三)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中标单位不得转包。

三、意向报名时间及谈判时间

本公告报名期限为3个工作日,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26年2月10日至2月12日,每天08:30—12:00,14:00—18:00;一是提交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证书)、相关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无不良记录承诺函等相关资料,所有提供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二是按照竞争性谈判评分办法表制作响应文件(详见附件)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请用档案袋密封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永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208室,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收取任何响应资料。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罗永俊、纳枭

联系电话:0951-8766003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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