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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公示
时间:2026-02-12 来源:永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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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统一要求,永宁县于2024年正式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全县严格遵循“应普尽普、应保尽保”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普查工作规范,历经田野调查、资料复核、专家评审等多个环节,已圆满完成阶段性实地调查与认定登记任务。

现将本次普查认定登记的33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为指引,严格遵守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抓实抓细文物保护各项工作。


附件:永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永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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