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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要罚款!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0-08-07 18:53

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不仅可以让我们每一位永宁人共享创城红利,而且能让永宁这座城市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变得更加文明、和谐、美丽。然而面对屡禁不止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永宁交警开罚单了!

8月7日,记者在县城杨和街与胜利路路口处发现,尽管有交警、志愿者在路口执勤,但是仍然有部分市民无视交通规则,闯红灯、骑非机动车逆行等现象时有发生。交警在路口处的喇叭里录制了安全提示,里面循环播放着不闯红灯、行人要走斑马线……

就在交警眼观各方的时候,一位骑着共享电单车的市民,逆行直接进了非机动车道上,交警上前询问告知后,现场讲解非机动车应该如何左转,并给他开了罚单。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市民交通行为,永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将加大重点处罚力度,力争让广大市民养成文明出行的行为习惯,力促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据悉,交警开出罚单后,违法行为人需要在15天内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交警告诉记者,罚款不是最终目的,能够看到所有市民遵守交规,安全出行才是他们最大的心愿,希望他们手里的罚单没有理由开出去。

我们也再次呼吁广大市民朋友,您的方便自己、无视交规的行为,很有可能会给自己和他人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了我们平安出门,安全到家,为了我们整个永宁的文明形象,希望大家都能够无缘罚单,为永宁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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