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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3178067742/2022-0016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12-14
发布机构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消费提示】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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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指导广大消费者正确选择购买合法合规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自治区药监局提醒您:

一、请选择正规零售药店、合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二、购买时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核对产品标示的信息是否与国家药监局公布的一致。

三、切勿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抖音等平台购买虚假宣称所谓出口转内销、厂家内供、试制产品、内部渠道等来源不明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四、购买时请关注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有效期。

五、凡发现企业或个人无证销售、或者销售来源不明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

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防疫用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的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自治区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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