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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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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04月30日
《消费提示》五一”节前消费警示信息
时间:2025年04月30日 来源: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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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市场秩序稳定,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此发布节前消费警示提醒,助力群众安心过节。

一、食品安全:严把“入口关”

(一)正确采购食品。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食品,切勿购买无证流动摊点销售的食品。购买时仔细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购买包装破损、超过保质期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购买散装食品时,注意查看标签信息是否齐全,及时向商家索取并保留购物凭证。

(二)合理外出就餐。消费者应选择资质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的餐饮店就餐。用餐时注意个人卫生,做到餐前洗手,使用公勺公筷公夹,适量点餐,制止餐饮浪费。

(三)理性网络订餐。订餐前仔细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等信息,尽量选择就近订餐。收到餐食后,要仔细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清洁,食品是否受到污染,有无感观性状异常等,发现问题应当面拒收并及时联系商家处理。

二、药品安全:筑牢健康防线

(一)规范购药渠道。选择取得《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实体药店或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凭证》的医疗机构进行看诊购药,线上平台购药一定要在网站首页查看商家证照公示。警惕“特效药”“祖传秘方”等夸大宣传。处方药需凭医生处方购买,切勿自行滥用抗生素、镇痛药等。

(二)科学储存药品。按说明书要求存放药品,避免高温、潮湿环境(如车内、浴室),儿童、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节日外出时,携带药品用原包装并标注服用方法,慢性病患者确保足量备药。

(三)谨慎使用药品。用药前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发生疑似不良反应时要停用可疑药品,及时就医。特别提醒喜欢小酌的市民,服用头孢类抗生素、降压药、安眠药等药品切勿饮酒,假期聚会即使心情再好,服药期间一定要滴酒不沾。‍

三、价格监管:警惕“节日陷阱”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经营者务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加强价格自律,保障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各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格履行价格承诺。各经营者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哄抬价格,推动服务和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四、产品质量:拒绝伪劣,安全为先

(一)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产品。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实体店或电商平台购买商品,切勿在微信群、朋友圈购买,防止上当受骗。同时记得保留好消费凭证,一旦出现后续纠纷,可作为维权的重要证据。

(二)查看产品标识标注。购买消费品时,要仔细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完整、标识标注是否齐全,包括产品规格型号、合格证、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不购买“三无产品”。

(三)认准CCC认证标志。家用燃气具、电动自行车、金属玩具、塑料玩具等均已被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购买时请认准CCC认证标志。

“五一”消费高峰到来,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购物,警惕促销陷阱。选择正规平台,核对商品信息,保留购物凭证;谨防“低价诱惑”,避免预付大额定金;旅游出行签订合同,明确条款防纠纷;餐饮住宿留意资质,核实价格与服务质量。如遇侵权,及时保留证据并拨打12315、12345和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51-8012315投诉,依法维权,共促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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