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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5/2020-0022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12-04
发布机构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办公室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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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在疫情防控不松懈的情况下,抓好复工复产,营造安全方便快捷的消费环境。3月15日,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疫情防控、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和社区志愿服务等,开展了主题为“凝聚你我力量”的宣传活动。

时下正值全面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市监局联合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发展和改革局等23个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以电子显示屏、横幅、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公平健康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贡献力量。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室、队、市场监管所为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在团结社区、县局门口、大型超市、四季鲜市场、主干街道路口等合适地点,开展小规模现场宣传。截至目前,刊播电子屏宣传标语60余条,制作横幅29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制作诚信展架10个。

为充分营造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氛围,在全县范围强化消费群体对消费维权的关注度,动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县市监局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系列宣传活动从室外广场转移到网络和手机端等线上渠道,3月1日至今,接听群众咨询122件,受理投诉举报32件,其中,转办12345平台投诉24件,转办12315平台投诉6件,转办微博投诉2件,此外各所自办16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911元,增强了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的能力。

为有效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展示打假治劣成果,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提振公众消费信心,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产品。满载假冒伪劣产品的5辆货车整装出发,在县城的主次干道缓慢行驶,向群众展示打假治劣成果,最后进行了集中销毁。

2019年共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64起,收缴罚没款121万元。此次集中销毁的物品涉及食品、日用品、建材、药品、化妆品等21类,其中食品15243件、食品标签41482个、食品原料4215公斤、假酒123件、日用品1256件、建材125件。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大家发出倡议,疫情面前,更需要努力凝聚社会力量,创新多种维权形式,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维权水平,促使生产者和经营者主动承担法定责任,自觉做到诚信经营。让我们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为抗击疫情以及复工复产、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民生基础和经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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