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以信息化手段助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

时间:2020-09-01 10:40

广东以信息化手段助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


11月26日,司法部在石家庄市举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按照会议安排,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春生作交流发言。

陈春生指出,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以省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结合广东实际细化27项任务节点,明确了从2019年5月1日起全省行政执法结果在统一平台公开,行政执法实行音像记录以及2019年“三项制度”在我省全面推行的目标任务。

广东自2017年以来连续三年把推行“三项制度”列为全面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列为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部署,立足广东“数字政府”建设改革实际,广东省委把建设“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以下简称为行政执法“两平台”)列为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提出到2020年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两平台”基本建成并逐步推广应用,以信息化手段推动“三项制度”全面落实。

自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印发以来,广东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项制度”工作已被普遍列为全省各地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考核指标,加快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有力推动广东的行政执法信息化,公众对公开透明执法的获得感也明显提高。

打造全省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2017年广东根据中央部署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广州市率先公布全市行政执法年度数据,中山市打造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公示平台。为全国提供了经验。

2019年1月初,“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成功开发上线,作为行政执法年度数据公开的基础支撑平台,实现省、市、县(区)、镇四级行政执法数据的公开式样统一,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在线填报。2019年1月30日,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正式启动,广东成为国家“三项制度”发布以来,首晒全省年度行政执法“成绩单”的省份。从2019年5月开始,公示平台实现动态调整,执法结果数据量以月均1.9倍速度持续增长,截止2019年11月中旬,已有4670家行政执法部门、5366个行政执法主体在公示平台注册上线,公示执法案件结果81.24万宗。其中,公开双随机抽查案件23.97万宗,行政处罚9.8万宗,行政强制0.66万宗,行政许可46.61万宗,行政征收0.2万宗。

据悉,公示平台有四个特点:一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各执法单位自行录入和维护执法信息,本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督促指导;二是将执法平台与执法证办证系统开户挂钩,规定未使用公示平台的单位,将不予办理行政执法证开户,倒逼执法主体落实公示责任,实现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协同;三是委托执法实行双公示,明确委托执法的,由受委托单位负责录入,同时点选委托单位,实现一次录入,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双公示。四是与信用“双公示”实现对接,凡已在“信息广东”平台报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结果信息的,执法公示平台自动抓取数据,避免执法单位多头录入、重复录入,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建设行政执法“两平台”

推动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线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

行政执法“两平台”依托“数字政府”云平台和省政务服务网,采取全流程办案与移动办案需求相结合的设计思路建设,推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行政执法主体上网应用。

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行政执法“两平台”将执法人员表明身份、亮证执法、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行为,设置为执法流程中的“规定动作”,落实事中公示。使用执法平台办案的单位,执法结果信息实现时时自动汇聚,无需再另行录入。

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行政执法“两平台”将全过程数据标准写入数字化执法文书,案件办理中数据自动产生,实现业务数据采集与业务工作同步。利用“数字政府”提供的云平台,为执法单位提供高效便利、安全可靠的云存储服务,为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提供技术支持保障。

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发全省法制审核人员信息库模块,强化对法制审核人员的监督管理;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进行流程控制,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未经法制审核的,将无法进行下一环节办理,强化事中监督。

行政执法“两平台”的执法办案模块中还设置了“三项制度”专栏,对每一个执法案件的事中公示、音像记录、法制审核情况进行集中展示,既能督促提醒执法人员跟进相关工作,也便于加强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控考核。

目前,行政执法“两平台”验证性系统已在广州、惠州综合执法部门顺利开展试点,2019年12月前将在珠三角九地市铺开试点,并拟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应用,力争2020年在各地级以上市执法单位、部分县区级执法部门和实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乡镇街道上线应用“两平台”。

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过程中,广东坚持制度先行、标准先行,例如制定《关于开展公证参与行政执法事务的指导意见》,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二)》,修订《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编制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等七个标准,形成了针对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的行政执法标准化研究报告和专项标准规范;组织编制全省统一适用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流程和执法文书格式,在执法系统中推行数字化执法文书,构建数字化办案流程,实现文字记录的流程标准化、文书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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