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
《永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提出了“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的目标任务。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保证行政机关依法开展行政裁决工作,按照《永宁县2018年创建自治区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工作方案》相关工作安排,县政府法制办决定对我县行政裁决事项进行梳理。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梳理单位
本次行政裁决梳理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梳理本级政府行使的行政裁决事项,各部门负责梳理本系统行使的行政裁决事项。
二、梳理范围
此次梳理的行政裁决法律依据包括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三、梳理方式
各乡镇、各部门应依照权力运行责任清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填写《行政裁决事项梳理表》(见附件),详细注明行政裁决事项和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要注明全称、颁布机关、颁布时间、文号、具体条款和内容等。梳理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连同《行政裁决事项梳理表》一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书面报告要反映梳理过程、梳理结果、2015年至2017年办理行政裁决事项的件数、行政裁决工作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以及完善行政裁决制度的意见建议等。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应于2018年5月20日之前将书面报告和《行政裁决事项梳理表》纸质版报送县政府法制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xynxfzb@163.com,经梳理没有行政裁决事项的单位要向县政府法制办作出书面说明。
附件:行政裁决事项梳理表
永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