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时间:2021-07-22 16:37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永宁县结合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清理,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经清理,永宁县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31分别为:民族宗 教事务局、发展和改革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审批管理局、综合执法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商投局、望远镇人民政府、闽宁镇人民政府、李俊镇人民政府、杨和镇人民政府、望洪镇人民政府、胜利乡人民政府、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

    永宁县有受委托执法的组织9个,分别为:劳动保障监察局、卫生监督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永宁县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个,分别为:动物卫生监督所、农经站


    附件:永宁县行政执法单位及组织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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