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29 10:5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7〕65号),认真贯彻落实《永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永党发〔2016〕77号充分发挥示范创建活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作用,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现就做好2019年度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申报工作

 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研究,2019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仍然采取“集中申报、分别考评”的方式进行据2018年度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结果,确定2019年度示范创建单位为公安局、市监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卫生健康局、望远镇人民政府、闽宁镇人民政府、望洪镇人民政府、李俊镇人民政府、杨和镇人民政府、胜利乡人民政府,以上16家单位要在《永宁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确定的七项主要任务中选择2项比较成熟、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的工作作为示范创建项目,于8月20日前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制定具有部门特点的示范创建活动方案,创建方案应当包括工作任务、实施步骤、主要举措、效果目标以及任务分工等。

 二、切实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组织推进工作

 2019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对各示范创建单位的督查指导力度,提高督查指导频次,增加示范创建在法治政府建设所占考核分值,并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示范创建单位要围绕本单位创建方案切实加强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推进机制,做好工作安排部署,加强工作推进力度,确保示范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永宁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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