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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五项机制”为扫黑除恶收官之战筑牢基础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0-11-11 14:3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全面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永宁县紧扣三年目标任务和区市决策部署,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建立了“五项机制”,助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建立“战时”周督查工作机制。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由县扫黑办牵头,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政府办抽调督导检查成员,每周至少一次选择1-2个成员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就督导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总结、纠正,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

二是用好重点行业特邀监督员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界对行业运行的监督作用,促进各重点行业和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规履行职责,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纪律意识、服务意识,结合实际,制定《永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全县18名重点行业特邀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就如何发挥监督作用、抓好行业乱象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业治理长效机制进行座谈交流。

三是完善“三书一函”回头看工作机制。为助推行业领域综合整治形成合力,确保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开展工作,制定《永宁县“三书一函”规范要求》,对“三书一函”的发送、接收、办理及管理协调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积极运用“三书一函”大力推进对行业领域粗放管理、资源行业非法垄断、娱乐行业藏污纳垢、新兴行业野蛮生长等问题的监管,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四是强化“黑财清底”执行专班工作机制。为全面落实“黑财清底”工作,县扫黑办统筹协调,成立以法院院长为组长,政法各单位、自然资源、住建、审计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涉黑涉恶案件“黑财清底”执行专班。整合资源、强化联动,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涉黑涉恶刑事财产刑案件的执结率和到位率全面提升。

五是落实“六建”常态化工作机制。11月3日,永宁县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着眼长效常治,全面落实好“六建”工作,深入谋划推进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防范整治机制、智能公开举报奖励机制、打小打早依法惩处机制、精准有效督导督办机制、激励约束考核评价机制和持续推进组织领导机制,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运行。

(来源:县委政法委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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