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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征求意见稿)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1-06-21 10:00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印发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四权”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永宁县经营性国有资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组建方案。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7月20日。

意见反馈方式:

信件寄往:永宁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永宁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印发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四权”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永宁县经营性国有资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组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全面贯彻自治区关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国有资本市场化转型及存量债务化解工作的各项要求,创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资产运行效率、扩展多元化融资渠道,有效助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和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建原则

(一)资源整合原则。立足于永宁县现有国有资产的整合利用,优化国有资产存量,做大国有资产增量。

(二)市场运作原则。着眼于全县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按市场化方式进行国有资产的整合和有效利用。

(三)改革创新原则。在经营理念、运作机制、管理体制、人才选用、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

(四)防范风险原则。公司内部设立监事会、纪检监察部控制风险,外部接受政府各部门、社会公众监督管理,从运作机制、内控管理、决策机制、监督考核等方面,通过规范运作,降低经营风险,构筑“防火墙”,防止企业风险向政府传递。

(五)规范运作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规范运作、科学运作、高效运作。

三、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

永宁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宁国投”)。

(二)公司性质

永宁国投是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公司职责

永宁国投作为政府授权范围内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公司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主要职责包括:

1、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人代表,负责永宁县国有资本投融资管理、政府债务风险控制、下级公司人事和薪酬管理、国有资本投融资绩效考核、国有资本的风险管理等;

2、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运作等方式,发挥投资引导和结构调整作用,推动产业集聚、化解过剩产能和转型升级,培育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3、通过股权运作、基金投资、培育孵化、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发展,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

(四)经营范围

金融信息服务(限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融资租赁业务;非银行金融业务;典当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四、组建方式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顶层设计和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总体部署,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以及国有企业分类改革要求,以“一高三化”为载体和抓手,实行以行业为基础的国有资本投融资改革,采用“1+N”模式打造永宁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市场化主体,严格执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按照“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十六字方针推动工作,支持永宁县经济社会发展,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及债务风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通过市场化、多元化融资渠道,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资金支持;通过产业投资和资本运作形成较强的盈利能力,反哺社会公益性项目投资;通过盈利产业带动形成一定规模、持续稳定的现金流,持续壮大永宁县国有资本实力。

按照“先组建、再规范、再发展、再混改”的思路组建集团公司:

(一)将永宁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改组成为永宁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组建集团管理架构;

(二)在集团公司下面成立城乡开发投资、资产管理运营、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用事业投资管理等相关子公司;

(三)将永宁县种子公司、永宁县城市供热中心、永宁县康源农村供水服务有限公司股权划归资产管理运营公司、公用事业投资管理公司;

(四)将永宁县经营性国有资产注入相关公司;

(五)经永宁县政府同意,引入战略投资者方式共同组建相关子公司,进行市场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运作。

五、资产构成

(一)出资人

由永宁县政府授权“永宁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作为永宁国投出资人。

(二)注册资本

40亿元(暂定)。

(三)资产来源

全县经营性国有资产及财政资金总额377446.37万元,详见附表1,其中:

1、房产227,264.39万元。将乡镇及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及永宁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经营性、准经营性房产注入市场化主体,拟注入的房产面积883,684.04平方米,账面价值227,264.39万元。

2、土地72,129.65万元。将永宁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经营性、准经营性土地注入市场化主体,拟注入的土地面积6,223,337.21平方米,账面价值72,129.65万元。

3、其他大额资产54,528.09万元。将乡镇及街道、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经营性、准经营性大额资产注入市场化主体,拟注入的大额资产账面价值54,528.09万元。

4、国有企业其他资产21,524.24万元。将县属国有企业股权注入市场化主体,拟注入的国有企业其他资产账面价值21,524.24万元。

5、财政资金2,000.00万元。将财政资金通过货币出资方式注入市场化主体,拟注入的财政资金共计2,000.00万元。

(四)资产注入方式

将全县经营性国有资产375,446.37 万元以实物出资方式分别注入永宁国投及其子公司,其中:永宁国投84,914.42 万元,永宁县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72,129.65 万元,永宁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151,279.97 万元,永宁县公用事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67,122.33 万元。财政安排的2,000.00万元资金用于永宁国投及子公司货币出资。详见附表2。

六、发展战略

(一)战略定位

以支持、服务全县城乡综合建设、运营和产业发展为导向,加强市场化运作和政府引导,不断创新运营和融资模式,广泛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乡资源整合和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和运营力度,积极参与特色优势产业和项目实施,逐步将永宁国投培育为信用等级高、融资能力强、造血功能好,集城乡基础设施投融资管理、国有资产经营、公共事业服务提供和产业发展创新服务为一体的,管理规范、运营稳健的市场化主体。

以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为导向,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强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力度,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多渠道增加运营利润点和现金流量,培育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逐步建立“自我经营、自我负债、自我发展”的市场化运作体系。

(二)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预计到2023年,永宁国投市场化主体地位将明确建立,简单、专业、快执行的投资运营体系初步建成,资产规模达到51亿元、营业收入达到2.5亿元、营业利润突破0.2亿元,组织架构、内部管理、选人用人、风险控制、绩效考核、企业党建等现代化企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中期目标:预计到2026年,永宁国投市场化主体地位将真正形成,简单、专业、快执行的投资运营体系更加完善,核心业务板块基本确立,并形成一定的核心竞争力,“自我经营、自我负债、自我发展”的市场化运作体系良性运转。资产规模达到72亿元、营业收入达到5.7亿元、营业利润突破0.5亿元。全面承接政府项目管理职能,内外部协调机制更加完善,产业联盟日渐成熟,产融结合、产城融合发展体系基本建立。

远期目标:预计到2031年,永宁国投逐步成长为具备综合服务能力、行业领先的国内一流县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简单、专业、快执行的投资运营体系领先国内同业水平。核心业务板块综合竞争力强、盈利水平高,具备持续对外输出和剥离上市的条件;资产规模达到90亿元、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营业利润突破1亿元。现代化企业治理体系、内外部协调机制、投融资体系和项目运营管理水平达到国内一流标准,城乡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运营、城乡产业经营、国有资产管理领先国内同业水平,全面支撑永宁县产融结合、产城融合发展。

七、管理体制

(一)管理架构

根据“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原则,永宁县政府授权永宁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依法对永宁国投履行出资人职责,授权永宁国投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永宁国投在授权放权范围内履行职权,永宁国投授权放权清单详见附表8。

(二)履行职权

集团公司负责全集团的战略规划、制度建设、资源配置、资本运营、财务监管、风险管控、绩效评价等事项;子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仅设置执行董事和监事各1人,总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引入战略投资人后根据双方合作方案另行调整;新设三级子公司由二级子公司向集团董事会申报组建方案,集团董事会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照组建方案要求设立及履行职权。

永宁国投通过委派董事和监事等方式行使股东权力和职责,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协调和引导所持股企业发展,实现有关战略意图。

(三)选人用人

领导班子: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董事会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总经理为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为总经办成员,子公司执行董事为本公司领导,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总经办成员及子公司领导由永宁县委组织部管理;除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外,其他领导职务的任命人选,均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永宁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派人参加考核工作,报县委审批;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由县政府任免,总经理、子公司执行董事由县政府提名,经县委组织部考察报县委同意后,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由总经理提名,经县委组织部考察报县委同意后,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派出董事、监事:集团公司建立派出董事、监事候选人员库,由董事会审议、任命,同时加强对派出董事、监事的业务培训、管理和考核评价。

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类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度,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由集团公司总经办和子公司执行董事负责本公司内部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完善选人用人激励机制和薪酬制度,完善党建、经营、安全“三位一体”的全方位绩效考核体系。

(四)财务收益

集团公司负责集团财务内控体系和制度建设,组织编制中、长期财务规划,审核所属企业年度预算指标,督促子公司加强财务管理,落实风险管控责任,提高运营效率。

集团公司以出资人身份对所持股企业的利润分配进行审议表决,及时收取分红;集团公司收益分配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国有资本预算情况上报县政府审批,并依规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和使用管理留存收益。

(五)考核机制

参照《银川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办法》(银党办〔2016〕110号)制定永宁国投考核办法,实施分类考核、全员考核,坚持考核结果同激励约束紧密结合,强化目标驱动考核与竞争对标评价相统一,其中:

永宁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的考核;

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对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

其他管理人员由党群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

子公司执行董事由集团董事会负责考核,其他人员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考核。

八、法人治理结构

永宁国投不设股东会,由永宁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行使股东会职权,按照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要求,永宁国投设立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其中:

(一)党组织

集团公司设党委(成立条件: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在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由永宁县财政局党组织管理,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同一人担任。对于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前置程序。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领导班子。

集团公司党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纪律检查委员1人,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5年。中共永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永宁国投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二)董事会

集团公司设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永宁国投授权放权清单》行使职权,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和对外投资、经理层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向所持股企业派出董事等事项。

董事会成员9人,其中执行董事3人,由县政府委派;外部董事3人,由县政府选择合适人员委派担任,薪酬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列支,保障外部董事依法独立履职;职工董事3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外部董事可兼任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主任,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

(三)监事会

集团公司设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加强对企业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全过程监督。监事会成员5人,其中股东代表3人,由县政府委派;职工代表监事2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经理层

集团公司设经理层,根据董事会授权负责永宁国投日常投资运营。经理层成员5人,其中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财务总监1人、总工程师1人。

九、内部管理架构

集团公司下设综合部、党群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投融资部、建设管理部、合规风控部、纪检监察部等7个部门,共设置岗位23个,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人员编制135名。

十、子公司组建方案

新设5家二级子公司,三级子公司原有3家,新设1家。

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永宁县现有其他国有企业,包括银川市欣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银川市宁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银川市同城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永宁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不在永宁国投组建方案考虑范围内,

十二、组织领导

成立集团组建筹备组,由永宁国投董事长任组长,永宁国投总经理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负责集团组建筹备涉及的综合协调、工商注册、制度建设、资产划拨、财务审计等相关事宜。



永宁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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