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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六权”改革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精神,永宁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了《永宁县闽宁镇国有土地上农村宅基地及房屋“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永宁县闽宁镇国有土地上农村宅基地及房屋“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方案(征求意见稿)》内容进行公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信函、电话、邮件等形式,于2025年11月18日前反馈永宁县自然资源局,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渠道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 ynlyj452@126.com;
邮寄地址:银川市永宁县杨和街255号;邮编:750100;
联系电话:0951-8016201;
附件:《永宁县闽宁镇国有土地上农村宅基地及房屋“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方案(征求意见稿)》
《永宁县闽宁镇国有土地上农村宅基地及房屋“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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