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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2-04-01 17:55

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永宁县农业农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协调推进法治建设。

充分发挥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统筹、协调的作用,全面部署县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永宁县农业农村局202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永宁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普法工作要点》,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同落实。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促进全系统党员干部法治观念逐步提升。

抓好学法用法,提升党员干部法治能力

一是将学法纳入党委重要学习日程,党委中心组开展学法专题,党委会议和日常学习会议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利用法宣在线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等平台,开展年度普法学习工作,无纸化网络平台学法考试组织人员参加区、市农业农村部门执法培训学习,充实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法律知识。二是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将宪法纳入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学法计划,组织开展宪法知识专题学习,向全体干部职工宣讲新修订宪法文本,进一步促进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微信群和上街设立宪法宣传咨询点的方式开展宣传,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广泛向社会宣传宪法内容。是加强全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基层农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培训。选派技术骨干参加区内外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提升培训,举办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3期。四是落实开展“法律十进”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禁毒宣传、3.15宣传、打击非法集资宣传、 “三下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移风易俗等宣传活动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面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组织各类下乡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

规范决策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定。严格履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规定,制定了《中共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切实落实对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备案有关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及时提请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请县委、县政府进行研究。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永川律师事务所一名执业律师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县农业农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争议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推进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三是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主动公开等机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涉及农业农村各项政策的信息对政策做到100%解读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依法履职

一是严格实行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农业综合执法活动。完成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永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和《关于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人员划转的通知》文件要求,明确执法职能、强化人员力量。进一步落实农业综合执法公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查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确保具体农业综合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审核县域内农药、兽药、饲料、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资质,依法开展行政许可、资质审核、备案登记工作,审核率100%,总计变更种子(种苗)生产企业2家,核发种苗许可证2家。统计网上备案网点131家、经营不分装备案113家、委托代销备案15家、委托生产备案5三是严格落实执法监管工作,共出动执法车辆90余次,执法人员252余人次,市场检查60余次,检查农药经营企业78家(含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单位6家种子经营企业3家,种苗经营企业4家,注销农药经营门店8家,收缴过期农药200余公斤,清退标签不合格种子3个品种近1000公斤,下发整改通知书23对全县41家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绿剑”行动检查当场发放整改通知书17份,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签订《承诺书》、《目标管理责任书》41份。开展“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对滨河大道黄河两侧进行巡查检查,对涉嫌违法捕捞的7户船只进行全面清理。同时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县市场涉嫌出售黄河鱼产品的摊主进行摸排检查。打击电鱼非法捕捞行为一起,处罚电鱼违法行为人4人,没收工具,处罚2万元。

自觉接受司法及各类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政府、政协、司法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认真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门监督,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事情发生;无工作人员渎职侵权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公民死亡事件及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案(事)件发生。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及时办理信访事项,处理信访件3件,全部办结。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受理案件,依法出庭应诉,尊重审判机关的生效裁判,出庭应诉案件3件。接到“三书一函”建议一份,已按期答复,并对反馈问题立即整改进行长期坚持。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力量和经费仍是短板,综合执法虽然可以集中人力开展业务,但是对于专业执法来讲各行业监管专业人员少,工作头绪多,支撑整个辖区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困难较大。二是农业综合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现有执法队伍由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构成,年龄普遍偏大,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程序性规定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有待扩充,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仍需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普法宣传

分区分类分时段组织企业法律培训,开展涉农法律法规专题辅导,落实企业法律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法原则,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月”、“农资打假保春耕”、“打假护农保秋播”、“12.4宪法日”等主题宣教活动。开展沿河沿湖禁渔、水生野生动物禁捕法规政策宣传,用好禁渔的落地政策解决水面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融媒体和自媒体的信息优势,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件,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加强执法监管

加强质量监督抽检列出涉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清单,规范质量检测检疫流程,增加各类鲜活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频次和批次。健全检打联动机制,分类处置监督抽检结果,建立涉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预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质检信息,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信任度。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打假保春耕”、“农(兽)药百日整治”、农机打非治违行动“私屠乱宰扫雷行动”等专项治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升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水平。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突出抓好禁限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违禁成分的监管,推行农药、兽药处方处签制。严厉打击非法转基因行为,推广使用转基因标识。推行涉农产品二维码标识,公开产品真实信息,严惩侵权假冒、伪劣欺诈、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同步抓好涉农危化品、涉农企业、农机作业运输安全监管。

(三)加强执法调处

进一步完善落实农业执法案件限时办结制度和流程,按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条款适用、裁量适当”原则办好每件行政处罚案件。加强行刑衔接,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打击目标和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的侦办要求,突击重要品类、重点环节,严厉打击套牌生产、侵权假冒、非法添加、私屠乱宰、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和非法捕捞等各类犯罪行为。加强司法衔接,提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到位率,坑农害农公益诉讼的执行力。针对出现的农业投入品质量风险,主动化解群体性纠纷风险和矛盾。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平台,严格落实投诉首问制和农资质量纠纷调处办法。建立纠纷投诉受理台账和销号台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切实维护好当事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各方调解满意度。

(四)加强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农业执法“三项制度”,规范使用全国统一的农业综合执法标志标识,重新建设规范调解室、询问笔录室、应急值班室、档案荣誉室。重置执法服装、执法记录仪、智能监控、现场执法箱等执法装备。完善农资监管、农产品可追溯、“双随机”、市场主体诚信等信息平台,提高农业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和规范化水平,发挥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服务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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