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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4-03-18 16:12

2023年度,永宁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区、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工作安排,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县委、县政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永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科学制定出台《永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永党办发〔2023〕9号)和《永宁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永政办发〔2023〕106号),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了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三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永宁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分类细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落实领导干部日常学法、集中学法、年终述法制度。四是深入推进法治督察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列入《永宁县2023年重点督查工作计划》,多部门联合成立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八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迈进。

(二)着力提高行业监管力度,法治保障更加坚强有力。调整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赋权清单,进一步发挥好权责清单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推动政府部门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强化“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各项指标提升,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升级。在全区率先实现95个村(社区)级政务服务代办点全覆盖,建成县乡村三级贯通的政务服务“一张网”。严格落实7×24小时网络巡查机制,通过“技术+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互联网平台实时监测预警,信息报送排名全市第一。依托大数据智慧监管服务系统,实时监测各类网站488家、网店1384家,确保网络空间风清气正。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各领域安全专项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14631处,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反诈人民战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着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更加规范高效。一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2023年我县申报创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同时,积极配合银川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县各单位将示范创建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促发展。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今年,县级制发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发布政策解读,并及时向市政府、县人大进行备案。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各部门文件、合同81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废止12件,宣布失效12件,修改2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三是坚持依法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水平。建立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及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推动公职律师全覆盖,参与所在单位法制审核、行政应诉等工作。印发《永宁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督促实施单位严格按照“五步走”程序落实每个决策事项。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邀请省、市专家学者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4场次。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严把人员准入关。随机抽取各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印发《永宁县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办法(试行)》等文件,强化部门、乡镇间的执法协作配合。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制约。综合运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对行政执法单位全方位、全流程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研究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及“八五”普法工作情况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按期回复整改意见,满意率达90%。六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印发《永宁县行政应诉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方案,建立常态化通报制度。2023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逐年提升。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制定《永宁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预案30余个,成立工作专班对我县各乡镇(街道)、“九小”场所、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为全县燃气用户免费安装燃气“三件套”近11万户,严格落实“1+37+8”系列文件。举办高危行业负责人宣传贯彻座谈会14场,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班20余期,累计培训400余人次。开展各类应急演练50余场次,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培训共319人次。

(五)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防线。一是成立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案件复议纠错率为22.7%,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打造设施完备的行政复议接待室、听证室、调解室、审理室,实现行政复议听证、案件集中讨论、调解会见等综合功能。成立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着力推动行政案件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二是印发《永宁县司法局婚恋家庭纠纷调解实施方案》等方案,选取9个重点村(社区)建立“一站式”调解中心。望洪镇宋澄村、李俊镇许桥村被评为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打造闽宁镇综治中心样板,得到自治区领导的充分肯定。闽宁镇总结推广劳动争议解纷“四步工作法”,入选中央政法委全国枫桥经验交流材料,获评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部分乡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有待提升。二是个别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度低,满意度不高。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完善,个别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相对较低,执法程序不规范引发行政诉讼。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顶层设计,做好谋篇布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全力支持配合银川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积极争创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侧重培育示范创建项目,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加大对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督查指导力度,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乡镇、街道延伸,实现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整体推进。

(二)完善程序规范,增强决策质效。严格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重大行政决策纳入依法治县考核。科学编制县级及各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程序规范,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不断健全重大行政政策的解读机制和后评估机制,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对执行不畅的决策及时修改完善,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质效。

(三)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年活动,提高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信任度,引导广大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合法表达诉求。打通线上复议申请渠道,在“法润永宁”公众号平台发布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的公告,积极探索建立微信小程序、政府门户网站申请端口等线上复议申请渠道,使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更加畅通便利。建立复议决定履行“报告回访”制度,完善府院联动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机制,健全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机制,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职责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等,通过制度约束全面提升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通过案例分享、标兵竞赛、专业比武等方式,营造比学赶超氛围,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参与行政执法活动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定期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对不符合规定条件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依法暂扣或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努力建设一支组织健全、素质优良、运行高效、群众满意的执法队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各行政执法单位配齐法制审核人员。

(五)全面推进普法工作提质增效。以“八五”普法规划为牵引,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及时落实年度重点普法任务,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注重普法宣传与执法司法同步推进,确保普法目标在日常工作中得到实现和深化。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运用典型案例推动以案释法常态化。积极运用“互联网+”、“两微”等新媒体手段,加强新媒体普法作品创作,打造法治文化特色街道、社区,扎实做好“八五”普法的“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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