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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国土资源局双拥工作总结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7-11-30 17:21
    为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永宁县双拥工作的通知》(永双拥办〔20173)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双拥模范县”创建整体水平,不断巩固和发展双拥工作的良好局面,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双拥工作的重大意义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亿万军民的伟大创造,是我党、我军和我国人民的优良传统和特有政治优势。双拥工作是联系军队和地方的纽带,是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的生命线。继承和发扬双拥优良传统,不断增进军政军民团结,是我们的历史责任。做好双拥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是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科学发展的主要任务,只有把双拥工作做好了,军政军民团结的巨大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双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双拥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抓好、抓实,更好地为国防建设服务、为广大官兵服务、为改革大局服务,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措施,确保双拥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要认真按照县双拥办的要求,始终把双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要把双拥工作纳入局工作议程,及时调整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分工和工作职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其他人员配合抓,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运行机制。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及时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双拥工作,使我局的双拥工作开展健康有序。 

  (二)大力开展双拥务实工作 

  1.积极开展慰问活动。利用节假日,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及慰问,了解优抚对象生产、生活情况,并竭力提供帮助,让优抚对象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2.积极为符合建房条件的优抚对象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简化审批程序。对行动不便或路途较远的建房优抚对象,采取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为优抚对象提供方便。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为符合建房条件的优抚对象安排宅基地,对有困难的优抚对象(建房户)按相关政策减免相关费用。 

  3.积极为驻军建设用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负责帮助部队做好军事用地的征用工作,协调驻军搞好土地法规宣传,协调处理军地间出现的房屋和土地纠纷问题。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依法按程序做好申请建设项目用地的用地协调、前期调查、现状测图及上报审批工作。对军队国防施工、军事训练、营地等急需用地的,严格按照划拨目录,按照划拨方式优先提供用地。按照相关政策及规定,在收费方面积极主动地给予优惠。 

  三、工作要求 

  1.双拥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有活动记载,并按时上报县双拥办。 

  2.继续加大双拥工作力度,努力营造开展双拥活动的良好氛围。 

  3.涉及到各股室所的具体业务时,股室所负责人要按照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4.按照县双拥办的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双拥工作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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