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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大常委会传达学习自治区人大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会议精神

2018-09-17 16:35    

  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自治区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自治区人大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座谈会议精神的要求和部署,9月17日,永宁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座谈会议精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少林、满红、陈丽娟、马少军及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自治区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指导思想、报告内容、报告方式、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的重点和审议意见处理、组织保障等环节的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明确了我区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时间表、路线图和相关要求。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座谈会议对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贯彻落实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过学习,使人大干部充分认识到建立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国有资产治理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 

  王少林副主任强调,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重大意义,认真学好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基本要求,并按照自治区党委和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办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全口径、全覆盖,坚持全方位监督,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行使职权,依法强化监督,促使政府及各部门依法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向人民提交一本明白账。人大财经委要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有关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规定的时间节点,建立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确保把这项工作落实到位。 

  来源:永宁县人大常委会    王凤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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