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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永宁 人大在线:永宁县人大常委会视察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022-05-25 16:07    

524日,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视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丽娟、马少军、姜利参加了视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声陪同视察。

视察组实地查看了检察院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永宁县四中法治宣传基地、永宁县闽宁二中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夏儿童福利院家庭寄养服务中心、永和社区少工委。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视察组听取了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民政局、教育体育局、司法局、妇联、团委等单位负责人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言讨论。通过实地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视察组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贯彻未成年人工作“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惩防并举,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同时也存在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还不够完善;社会参与度不高等问题。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继续深入抓好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要高度重视,继续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争取各方支持,将社会各种资源导入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工作,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的创新路径,共同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

二要强化检察监督,推进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综合治理。检察院要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社会团体的合作,不断整合教育、团委、妇联等资源力量拓展检察职能,把公益诉讼力量向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倾斜,充分利用检察建议堵漏建制的职能作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成员单位自觉履行法定职责,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落实和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研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持续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强化司法衔接,建立健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校园预防欺凌、性侵制度机制,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

三要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认知度。要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全县“八五”普法规划,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不断提高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要深化检校合作、检社合作,持续深入推进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宣传,以鲜活的事例警醒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来源:永宁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 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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