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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永宁 人大在线:永宁县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2023-08-17 10:10    

    8月16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人大代表、专家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情况进行了视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汪世云、李淑娟陪同视察。

    上午,视察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闽宁镇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望洪镇福之口港菜基地违规使用地下水问题整改、永宁县宏祥牛羊肉加工有限公司废弃物科学处置、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节水再利用巩固、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污水存储运输等情况,现场听取了相关部门及企业负责人的介绍,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汪世云就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情况进行了汇报,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综合执法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结合各自职能分别进行了专题汇报,县检察院、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商投局、应急管理局、审批局、望洪镇、望远镇、闽宁镇提交了书面汇报材料,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代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责任担当。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担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绿色发展的战略部署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任务为核心,以先行区建设为牵引,以此次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家门口的突出环境问题,以更高标准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二要强化宣传教育,依法从严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全面提高依法保护、依法治理生态环境的能力和水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加快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快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格局,大力倡导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规定,认真梳理各自法定职责,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防治措施,强化突出问题整治与考核问责,一条一条抓落实,一项一项抓推进,确保压力传导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环保等监管执法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依法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各类企业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宣传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治意识、生态意识、环保意识、节约意识,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践行低碳生活,崇尚生态文明,积极参与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三要强化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制度导向,聚焦中央、自治区、银川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主动查找问题、解决问题。要建立健全清单化调度推进制度,扎实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照清单确定的整改问题、整改时限,严格落实调度对接、通报督办、明查暗访、验收销号、约谈追责工作机制,形成工作闭环,确保问题应改尽改。要建立健全“回头看”滚动排查和跟踪督办机制,对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常态化排查、不定期巡查,切实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防止问题死灰复燃。要建立健全问题发现处置快速响应机制,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加大环保领域问题隐患联动处置力度,切实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来源:永宁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 陈  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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