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永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通过,决定任命:
张 勇为永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陈 勇永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何炳善永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永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