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
永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通过,决定免去:
马少林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苏国英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蔡学文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牛冰川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马世杰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永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