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乡镇及人大主席团:
永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3月19日通过,免去:
陈国宝永宁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永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