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
永宁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6月30日通过,任命:
吴承琳为永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许继承为永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 辉为永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洪霞为永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杨 露为永宁县人民法院望远人民法庭庭长;
安 冉为永宁县人民法院李俊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吴渊娟永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安金虎永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曹忠永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黄永福永宁县人民法院望远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许继承永宁县人民法院李俊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安 冉永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王丽萍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曹艳婷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刘月惠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白兴军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曹克玉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永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6日